法國人:我們不仇視同性戀,我們只是捍衛兒童權

Benoît Talleu:「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性戀者『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網絡圖片)

Benoît Talleu:「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性戀者『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網絡圖片)

2013年4月,法國正式就同性「婚姻」及領養立法,各地不少主流傳媒均有報道,但較少人知道數以百萬計的法國人在法案通過前後,舉行了多個大型示威遊行,反對政府不理民意,硬推同性「婚姻」及領養,這是一個值得反思及非常特別的現象。

首先,當人們普遍認為法國是一個在性方面十分開放的國家時,數以百萬計的法國群眾卻分別在2013年1月13日及5月26日,參與一個名為La Manif Pour Tous(英譯: March for All)的大遊行,向政府表達反對同性「婚姻」及捍衛兒童權的訴求。

另外一個令人震驚的地方,是遊行團體的領導不是外界印象中的一些道德上反對同性戀的保守宗教人士及老年人;恰好相反,當時有三名主要發言人,[1]包括金髮喜劇明星Frigide Barjot,同性戀者及無神論者Xavier Bongibault及原本支持總統奧朗德,但對其硬推同性「婚姻」法案感到失望的Laurence Tcheng,他們的公開講話感動了群眾。在一個訪問中,一位同性戀的無神論者這樣說:「兒童需要在一個兩性平衡的家庭單位中成長,但這個法案漠視這種需要。有母親也有父親,那是任何兒童都應有的權利。現在他們把這種社會結構弄得不成樣子了。」他亦說婚姻的目的是為了兒童:「在法國,婚姻不是為了保障兩個人之間的愛情而設。法國的婚姻是特別為了讓孩子們都有個家而設。所以,當我們談到[1793年]民事法典的時候,它指出:婚姻的基礎在於兒童和家庭。」

此外, 法國是罕有的國家在政府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後,社會仍然有持續進行的示威行動,遊行團體亦表明:繼續抗爭,不會放棄!他們堅持「兒童的權利凌駕擁有兒童的權利」,即使同性伴侶領養兒童的法案通過後,仍會繼續抗爭。在2013年8月31日,5000人持燭光再到巴黎 Champs-Elysées繼續表達訴求。法國人民維護傳統婚姻的口號一直是︰On ne lâche rien!(不會放棄!)

可惜各地的主流傳媒較少報道有關行動,主要靠社交媒體傳播有關消息,包括其官方專頁La Manif Pour Tous,見https://www.facebook.com/LaManifPourTous?fref=ts,及另一中文專頁「逆向歧視 & SODO」,見https://www.facebook.com/rd.sodo

當中一名17歲的孤兒Benoît Talleu的發言更令人觸目,他以孤兒的身份,一語道破領養兒童的目的:「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媽媽、一個爸爸。『媽咪』和『爹地』是一個被領養的孩子最先學講的字。孤兒沒有父母,他能夠被領養就是讓他終於可為這兩個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此外,他亦指出同性領養問題的討論核心,在於同性戀者想要小孩的權利與小孩需要父母的權利之間的衝突,「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性戀者『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

能引起法國人不分老幼、宗教及性傾向,出來大規模反對同性「婚姻」及領養,而且還聲言「不會放棄!」背後的動力不是宗教或道德原則,而是現代社會推崇的人權:是那些不能發聲,更弱勢一群的人權──小孩子,他們擁有父母的權利。下一代是法國人不放棄的原因。

註釋:

[1] 現時的發言人包括Tugdual Derville,Camel Bechikh,Lionel Lumbroso等,參http://www.lamanifpourtous.fr/en/who-are-we/spokesman.

 

【註:原文刊於《性文化評論》第一期《拆解同性撫養的迷思》二0一四年九月號:
http://www.scs.org.hk/comment/2014/Vol1/comment1.pdf,頁14。】

法國人:我們不仇視同性戀,我們只是捍衛兒童權” 有 9 則迴響

  1. 強詞奪理,跟納粹殺猶太人一樣振振有詞,人的成就明明跟家庭沒有絕對關係,確硬要把幸福家庭扣上一男一女的概念,無知無明之人最麻煩~

    • 你先確認同性可以生小孩再來講別人強詞奪理.你要搞同性結婚那是你的事.只為了滿足同性戀者也能有小孩的不合理慾望.強推領養法條.還在襁褓中.被生父母強制決定成孤兒.而現在又要被同性戀者強制認同同性傾向.這個小孩還真無辜.

  2. 同性戀並不是自然界所允許可以繼續繁衍的族群,基於自然界的物競天擇理論,他們無法繁衍是自然界的決定,他們也就不該為了滿足自己可以養育小孩的需求,欲以人為手段破壞自然界的定律。

  3. 我必須政治不正確地說
    同志的家庭,根本是假的
    因為沒有小孩,也依樣畫葫蘆,去弄了小孩,假裝自己也可以跟異性戀家庭一模一樣。
    或許真的可以。噁心。幹嘛學異性戀家庭啊??不是說異性戀是霸權嗎,e04
    這是人類的常態嗎??

  4. 話說小孩本來就沒有能夠決定父母親的能力!如果說「我不要同性戀的父母親」那是不是我也可以說「我不要沒錢的父母」,「我不要沒地位(權力)的父母」,「我不要會歧視同性戀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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