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是蘋果,橙是橙?──記筆者與李亦豪律師的對話
(文:關啟文)陳志雲邀請了我和李亦豪律師(Henry)對話…我們一起以積木建「家」,同時也輕鬆對話。最後,我們以握手和擁抱作結,這一切表明我們雖然立場不同,但仍然願意和平、友善地共處。
(文:關啟文)陳志雲邀請了我和李亦豪律師(Henry)對話…我們一起以積木建「家」,同時也輕鬆對話。最後,我們以握手和擁抱作結,這一切表明我們雖然立場不同,但仍然願意和平、友善地共處。
(文:陳婉珊)我們檢視哥倫比亞法律學院搜集的七十多份文獻的方法學,發現上述的批評仍然適用。若然摘下意識形態的眼鏡,按照當今科學標準而言,現時關於同性撫養的諸多研究…並未能支持兩名父親或兩名母親,對於孩子成長而言,與親生父母沒有分別的結論
(文:陳婉珊)佩奇法官堅信孩子最適宜由有父有母的家庭照顧,合乎一直以來的科學證據,以及常識直覺,可是卻不容於同性戀「平權」運動的意識形態。愈來愈多專業人士因為堅守信念,不屈於主流意識形態而被趕出專業領域…
(文:Jacky Chan)相關研究仍然在進行中,但無論如何,這些研究所顯示同性撫養的問題不能忽視。同性婚姻制度化的討論,影響深遠,社會公眾必須審慎檢視各方理據;不宜只考慮成年人的意願,而漠視兒童權利,而後者更應是優先考慮的因素。
2016年底,台灣提出修改民法,制度化同性婚姻,我們訪問了關啟文教授,他會如何回應支持同性婚姻人士的質疑呢?
…我們不是說同性撫養研究故意找富裕家庭做研究,只是這些研究樣本呈現出這樣的結構,據此,我們指出,支持同性撫養的研究,並不能支持孩子不需要父母的結論。相反,如果以這些不能推廣至整個群體的數據——尤其甚少男同性戀家庭的數據,聲稱同性撫養沒有問題,是犯了以偏概全的問題。
「民事結合」最終會導致同性婚姻,社會不應繞過討論應否制度化同性婚姻而設立「民事結合」;「民事結合」既不能阻擋同性婚姻的訴求,更可能在婚姻制度以外,另行設立一個不以彼此委身為目標的異性及同性伴侶關係制度,長遠影響社會穩定……有見及此,我們提出反對「民事結合」的理由,期望引起社會更多討論。
同性婚姻影響兒童權利和言論自由:英國一名家事法庭法官相信兒童最適宜由父母撫養,竟因此被暫停職務;之後他接受電視訪問時重覆他的觀點,導致最終被撤職──當局提出的理由是歧視同性領養伴侶…
…同性婚姻真正和不能避免的問題是:社會是否只是因為基於同性間的愛,從而改動整個持之以久的婚姻制度,並且動用社會資源,建立一個令孩子有可能被缺乏父親或母親的制度呢?
最近D&G兩名同性戀時裝設計師Dolce & Gabbana發表了支持傳統家庭,反對同性領養的言論,讓孩子需要父母的聲音在社會上再次得到關注,也讓更多人明白同性戀者本身跟同性戀政治運動(簡稱:同運)是需要清楚區分,兩者並沒有必然關係……當然,他們也受到同運支持者極大的攻擊,有鑑於此,一班在同性戀家庭長大的下一代 (簡稱:同二代) 公開多謝及鼓勵Dolce和Gabbana為他們發聲……